永城房产网免费发布租房,卖房等房产信息!
永城房地产网-永城房产门户手机版
永城租房 永城二手房 会员中心
·首页 > 房产新闻 > 资质管理为物业公司戴上紧箍咒政策解答为您解惑

资质管理为物业公司戴上紧箍咒政策解答为您解惑

更新时间:2007-01-26 00:00:00 - 来源:永城房产网 点击数:1411 >> 我要发表评论

二、三级资质由市里颁发承接30万、20万平方米住宅项目

建设部近日颁布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通过资质管理严格规范了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则不能获得资质;同时,物业公司资质分三级,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将被罚款。据悉,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正在加紧制定北京版《办法》,预计近期出台,物业公司的资质情况也可在市国土房管网站上查到。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市小区办相关负责人作政策解答。

■疑问一:三级资质各由哪些部门审批?

物业公司资质分为一、二、三级。建设部负责一级物业公司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公司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部的指导和监督。

■疑问二:申报一级资质需要哪些条件?

一级资质物业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500万元以上。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0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最后,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疑问三:各级资质能承接多少面积的物业?

一级资质物业公司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公司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公司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物业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房管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疑问四:坑害业主的物业公司能够拿到资质吗?

物业公司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疑问五:物业公司因为业务需要公司实体发生变更,资质如何核定?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企业的名称、法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另外,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否则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疑问六:物业公司的资质是否需要年检?

物业公司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各资质等级物业公司的年检由相应资质审批部门负责。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将物业公司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物业公司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得降低企业的资质条件,并应当接受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疑问七:国土房管局如何防止有个别官员乱批资质?

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审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公司资质审批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公司颁发资质证书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资质管理为物业公司戴上紧箍咒政策解答为您解惑”的评论 更多评论>>
共0条评论
我也评两句: 评论人:游客 IP:3.145.86.137
输入验证码:   
会员登陆(全免费)
用 户:
密 码:
有效期:
永城房地产
信息搜索
类 别
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申明 - 汇款方式 - 常见问题 - 广告服务 - 把永城房产网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XML 生成 -
版权所有 © 2009-2010 www.ycfang.net 永城房产网(打造永城房地产最大的交易平台)
广告&合作 [给站长发信息] [豫ICP备10018364号]
本站致力打造最权威的永城市房地产信息门户,好平台就在永城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