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土地集约使用,日前,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该办法,今后上海将用地规模审核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的一个重要前置环节。这是今天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据悉,该《试行办法》的实施,将在现有项目审批、规划选址以及土地手续办理流程中,加强有关土地规模控制与核定工作,将用地规模控制作为“审批项目”中的主要考量因素,做到项目审批与用地规模控制和核定的结合。 据了解,该《试行办法》主要适用于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一是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二是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三是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此外,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按照《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用地规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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